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被害女孩生前照
  圖為:嫌犯王某指認現場 中新社發
  綜合新華社、中新社電3日下午,揚州一名7歲女童跟家人到泰州親戚家參加婚禮時失蹤,6日晚其遺體在河邊被警方發現,證實其被殺害(本報昨報道)。8日,泰州市公安局證實,嫌犯王某於當天11時50分許,在泰州市薑堰區橋頭鎮被警方抓獲。
  經初步瞭解,嫌犯王某與女童並不相識,系其臨時起意趁喜宴混亂將女童哄騙帶走並實施侵害,其具體作案動機仍在調查中。
  嫌犯臨時起意騙走不相識的女童
  目前,嫌犯王某對犯罪事實已經初步供認。
  泰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透露,經初步瞭解,56歲的王某系泰州市海陵區一名維修工人,與女童並不相識,3日其看到女童與一群孩子在一旁玩耍,臨時起意冒充女童父母的熟人,趁喜宴混亂騎電動車將女童哄騙帶走,實施侵害後棄屍華港鎮一河邊。王某以往既沒有犯罪記錄,也沒有精神問題。
  王某是在薑堰區橋頭鎮楊院村的田間被抓的,該村距女童被害地點華港鎮有18公里左右。據記者瞭解,王某表哥就在楊院村,6日下午王某還在其表哥家住了一晚。8日上午11時,王某在楊院村的魚塘邊自製土炸葯爆炸,被一村民發現並報警。另有消息稱王某是被其父舉報的。
  “此類案件在當地雖屬偶發事件,但應當引起相關部門和家長高度重視。”泰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嫌犯臨時起意利用未成年人的年少無知和防備性不強,實施哄騙和侵害,加上現場場面混亂,孩子監護人毫無防備,很容易發生類似事件。
  別再讓黑手伸向無辜的孩子
  僅僅3個月來,就有多名兒童遭遇意外傷害。6月,浙江嘉興一火鍋店內10月大男嬰被人抱走,當晚發現失蹤嬰兒死亡;8月,廣東中山一個居民小院內3名兒童被砍一死兩傷……梳理近期未成年人遭遇“意外”的案例,受害人多為缺乏父母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、城鄉流動兒童、離異家庭子女等。有關檢察機關的案件調查顯示,在全部未成年被害人中,六成是留守兒童和流動少年。
  如何強化保障家庭監護權,讓黑手不再伸向無辜的孩子?上海政法學院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主任章友德認為,一方面學校要有重點地教會孩子安全技能,另一方面村居、街鄉鎮、家長都應切實擔當起培養未成年人安全意識的責任。生命教育應融入各個學科,將心理健康教育、性教育、防艾教育、安全教育等予以整合,用生命教育來貫穿,別讓教育走在傷害後面。
 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表示,家庭監護制度的立法應提上議程。我國民法通則中關於未成年人監護的規定應適時修訂補充,增強可操作性。刑法中有關虐待罪、遺棄罪、收買被拐賣兒童罪、嫖宿幼女罪等規定也應及時修改。
  (原標題:圖文:殺害揚州7歲女童的嫌犯落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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