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然玉
  瘋狂逐利、吃相粗鄙,當地何以失體至此?或是群體共謀,抑或決策者利令智昏,事已至此,總該有個交代才是
  最近,河北河間黎民居鄉政府在讓個體戶補繳稅款時,在原有稅款上多加了5000,當問為什麼時,相關官員稱:“稅收任務重,加了5000,你有意見麽?”有個體戶沒有交這筆款,第二天就從1.2萬變成了6萬,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貼封條封他的小作坊。
  發生在黎民居鄉的故事,或能給公眾提供一個最直觀樣本:隨意加稅、討價還價、動輒濫罰,名曰“催補稅款”卻幾乎與明火執仗無異……一場無比荒謬的稅收徵繳,雖已讓當地民眾怨聲載道,卻怎奈始作俑者依舊無動於衷。面對各界質疑,官方索性懶得解釋。其莫名而來的強硬,儼然將一件荒唐錯事,做出了底氣十足的範兒。
  一個言必稱“稅收法定”的社會,竟還有黎民居鄉那般的草莽做派,當真令人錯愕。按說,基層的稅務部門,只是整個徵稅體系最末端的“執行者”。一系列的稅收法規,早已用文本形式確立了納稅額與繳納方式。在此前提下,一線的徵稅者,只有照章辦事的義務,絕無隨性發揮的權力。但詭異的是,黎民居鄉的徵稅邏輯,似乎超脫於主流規則架構之外,完全由鄉政府在那自我授權、自說自話、自行其是。
  巧立名目倉促加稅,繳費稍遲再罰數萬……凡此種種,充斥著惡意、賭氣、恫嚇成分的催稅過程,於眾多個體戶而言,簡直就是一次飛來橫禍。且此事尤其惡劣之處在於,當地竟然動用“斷電”、“抄家什”等盤外招,來粗暴逼迫應稅人儘速繳稅——這種種做法,早已越過了“依法催稅”的範疇,而畸變成濫用公權的露骨創收。
  於法不合的稅收徵繳,必須以非法的強制手段兜底。黎民居鄉的亂收稅鬧劇,不僅是稅務領域的醜聞,更揭示了某種深層的潰敗:本應各守其責、各有邊界的公職機構,在某些地方已然形成合流聯動之趨勢。
  黎民居鄉表示,“稅收任務重了,所以才要求臨時補繳”。此一說法,勢必難以服眾。因為,徵稅的基本原則,從來都是應收盡收,而絕不是“想收就收”。納稅多少,只應依法行事,和所謂“任務”何干?當然了,聯想到此輪徵稅中,當地鄉政府允許討價還價、開列票據含糊等等,公眾大可以相信,這也許並非是搪塞任務的被動行動,而是一時私欲難自持後的主動斂財。
  瘋狂逐利、吃相粗鄙,當地何以失體至此?或是群體共謀,抑或決策者利令智昏,事已至此,總該有個交代才是。
 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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